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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离婚”别只顾着吃瓜 女生一定要懂其中三个法律常识

2021-12-21 15:45:54   都市快报

这段时间,王力宏与李靓蕾的情感纠葛持续占据微博热搜,从12月15日王力宏发布微博声明离婚,到12月17日深夜李靓蕾发表5000字长文爆出王力宏婚内出轨、召妓嫖娼、转移财产、冷暴力等诸多“黑料”,“优质偶像”的形象一夜坍塌,英菲尼迪、读书郎等品牌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终止与王力宏的商业合作。

在经历了数轮“隔空辩论”后,12月20日中午12:09,深陷舆论风波的王力宏终于公开发文道歉,表示将暂时退出工作,留出时间陪伴父母和孩子,弥补这次风波带来的伤害。李靓蕾也表示,不会起诉王力宏及其父亲。

至此,两人的离婚风波算是尘埃落定。“在瓜田里上蹿下跳”了好几天的网友们也差不多结束了“吃瓜”旅程。

不过,由两人离婚事件引发的讨论却尚未停止。

在李靓蕾发布的长文中,她自称被迫签署“婚前协议”,长期被男方及其家人羞辱、霸凌、冷暴力,协议离婚期间,王力宏还转移了车、房等婚内财产。另外,三个孩子的赡养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些问题,都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一个从高等学府毕业的女性,在成为家庭主妇之后,如何确认自己的价值?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工作的女性真的就只能处于弱势地位吗?

答案当然是“不”!李靓蕾行文中透露出的态度,让网友们赞叹是“人间清醒”,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她争取应得的财产份额。

所以,抛开王力宏的私生活不谈,他在婚姻期间的部分所作所为,别说李靓蕾不答应,法律也不答应!

花田里犯的错,瓜田里再来讲一讲。“律师来了”连线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祝双夏律师,来给大家详细“解瓜”——

王力宏和李靓蕾的离婚之战在微博引发舆论的漩涡,国内的千万网友成了他们婚姻孰是孰非的裁判官,虽然两人离婚风波的主战场在国内,但由于两人均为美国国籍,两人的离婚管辖以及实体法适用均无法适用国内法律来裁判。

但如果要用国内法律来评价二人的婚姻问题,其中有几个问题值得女性的关注。

婚前协议的签订

李靓蕾发长文爆料,先是说婚后不停被催生,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备孕、怀孕、生孩子、育儿中度过。然而生完孩子,王力宏就表示自己要过单身生活。而且王力宏在结婚前就让她签婚前协议,保护了自己的婚前财产。

律师:我国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也就是说,婚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均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婚前财产协议不仅可以对一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也可以提前约定。

正因如此,婚前财产协议已成为富人规避离婚风险的重要工具。比如刘强东夫妇在婚前都签署过婚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婚变对公司造成震荡以及对个人财富的缩减。

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李靓蕾在长文中提到,“王力宏婚内房子在自己名下,车子在其妈妈名下,财产转移得很干净”。此种行为在国内法律下是否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首先,需要看双方对财产的获得有无作出特别的约定,如果有约定房屋、车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

如果没有,对于婚内取得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即使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对于登记在其妈妈名下的车子,还需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现实生活中,在夫妻关系濒临破裂时为获取更多的财产,很多人会采取五花八门的手段进行财产转移,对于此种行为《民法典》有两处给弱势一方予以保护。

一是《民法典》第1066条,该条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主张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再次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家务劳动补偿

李靓蕾在长文中最能引发家事律师共鸣的,就是关于女性结婚后成为家庭主妇所面临悲惨境遇的社会现象。正如其长文所说,成为家庭主妇是一个24小时全年无休需要扮演多重角色的职业,其没有自己的积蓄,平时用先生赚来的钱会感觉不好意思,更不敢开口说想要照顾自己的父母。但正是因为她们的付出,男人们才得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并获得机会、利益和社会的认可。

律师:法律对家庭主妇的保护相对薄弱。《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此条法律规定,虽然对家务劳动价值予以了肯定,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家庭主妇所能获得的补偿数额杯水车薪。其在此过程中失去的提升自我价值、提高工作能力和获得社会认可的机遇是无法弥补的。

中国妇女报:

防范以“爱”为名的伤害

警惕脱离职场的风险12月18日晚,针对“王力宏事件”,中国妇女报发表评论:明星失德,观众不答应,市场不答应!12月19日,中国妇女报再评王力宏事件:家庭是推进性别平等的重要场域。无论明星还是普通人,情感婚姻都绝不应当是以“爱”为名、滋长落后性别观念的陈腐温床。在男女平等已成共识的今天,我们需要风气清朗的社会环境,需要健康先进的性别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外化于行,更需要在女性追求全面发展、自我实现的道路上,给予其更多的助力、支持与尊重。

环球时报:

王力宏必须凉

暂时退圈,这恐怕还不够王力宏宣布暂时退圈,这恐怕还不够。失德艺人必须凉。娱乐圈明星因踩踏法律和道德边界而翻车的情况频频出现,给人的印象是:该领域已是社会道德风气“黑洞”。我们注意到,包括王力宏在内的一众明星在被曝出私德有亏甚至有违法犯罪行为时,依然有不少“死忠粉丝”为偶像叫屈。如果不对此畸形现象予以纠偏,被引入歧途的可能是更多年轻人原本可以健康明亮的人生。

标签: 王力宏离婚 法律常识 网友热议 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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