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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2022-01-20 11:29:00   南方都市报

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耕破产改革试验田 服务保障发展新格局”改革举措获最高人民法院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为广东法院系统唯一获奖举措。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耕破产改革试验田,在健全办理破产机构模式、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破产重整体系、推进跨境破产协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取得丰硕成果。

率先探路个人破产制度,健全破产法律体系

2021年3月1日,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深圳中院积极健全配套机制,形成了一整套分流识别标准,有力防范破产欺诈,依法救济“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目前,深圳破产法庭已收到个人破产申请943件,面谈申请人516人次,科学认真筛查符合条件的破产申请,正式立案审查55件,启动破产程序21件。

经依法审查,深圳破产法庭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个人破产案件,实现了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全面适用。其中,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张某某个人破产和解案、呼某某个人破产清算案和魏某某个人破产委托和解案均为全国首例。在个人破产不同程序中的首案落地,为个人破产办理形成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裁判规则,诚实免责破产理念赢得了公众认可,改革共识持续凝聚,激发了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大力完善办理破产体系,改革措施惠及各类主体

2021年8月18日,深圳中院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联合签署印发《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推行破产信息联动公开公示机制。债权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能够从多个渠道通过多种方式了解破产信息。

如今,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APP“i深圳”已开通个人破产栏目,提供信息查询、登记申报等服务。而在“深圳信用网”上,涉及破产程序的商事主体公开信息中也纳入相关破产信息条项,随着《实施意见》逐步落实,破产信息项目逐渐公开在“阳光下”运行,惠及各类主体。

至此,深圳中院转变传统“一案一议”的府院联动模式,已经联合19家政府机构、部门先后出台了5个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意见,把“联动”体现在批量业务办理中,体现在信息公开共享上,体现在破产管理人权益保障等方面。

积极推动跨境破产协作,扩大破产办理区域和国际影响力

此前,深圳中院率先推出破产财产跨境网上拍卖模式,吸引境外投资成功竞买全球首宗大宗破产财产,协助香港破产财产利用网络成功拍卖,提高了破产财产变现机会和价值,债权人得到更优受偿。

2020年5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认可深圳中院做出的深圳年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并予以协助,内地法院破产裁定首次被香港法院认可,破产管理人首次获准代表母公司对香港子公司全面行使权利。

2021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明确深圳中院作为跨境破产协作试点法院。

2021年7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向深圳中院发出跨境破产协助请求信,请求认可森信洋纸香港公司清盘程序以及清盘人权利;12月15日,深圳中院裁定认可森信公司香港破产程序及其清盘人身份,并明确允许森信公司清盘人在内地的履职范围。这也是内地法院首次认可香港地区破产裁定效力。

◎数读

高标准建设专门法庭 三年盘活资产227亿

2019年1月14日,全国第一家破产专门法庭——深圳市破产法庭正式成立。按照高规格、专业化标准,深圳中院不断优化破产法庭职能,切实提升破产审判专业性,让破产体系更加完备。

2021年,深圳破产法庭共审理破产各类案件4028件,同比增长28.9%;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741件,个人破产案件62件,同比上升68.35%。其中破产申请审查1361件,破产案件735件,破产衍生诉讼案件

691件,强制清算案件12件,司法惩戒案件4件。3年来,深圳破产法庭盘活资产227亿元,清偿债权总额258亿元,帮助18151名职工稳定就业。(记者 覃仕林)

标签: 深圳中院 首届 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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