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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2021年度十大案例 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多个审判领域

2022-02-21 14:00:24   新快报

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多个审判领域,“李亨利危害国家安全案”“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许超凡案”“全国境内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等案件入选,案例发布集中反映了广东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广东和法治广东建设的司法实践和探索。

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例

1 维护国家安全案例

李亨利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

2016年至2019年,李亨利以现金或支票方式资助境外反华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共计133万余元。

广州中院一审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判处李亨利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李亨利资助境外反华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对我国政治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影响恶劣。本案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作为。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平安中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2 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案例

顾华骏等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康美药业因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又对负责康美药业财务审计的正中珠江会计所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4月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广州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启动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马兴田及相关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所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康美药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担20%至5%的连带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本案是我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实践成功,向社会释放了严厉制裁证券侵权、推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本案入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典型案例、2021年人民法院十大案例、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例、2021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3 个人破产案例

呼某某个人破产清算案

呼某某原在深圳某商场内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后因该商场倒闭等原因负债480余万元。2018年,呼某某卖掉唯一住房偿债后,仍有100余万元债务未能清偿。2021年6月9日,呼某某向深圳中院提交个人破产清算申请,深圳中院于9月2日裁定受理。10月18日,深圳中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并表决通过财产报告、豁免财产清单、破产案债权表等。

深圳中院审查认为,呼某某因生产经营损失导致负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在破产程序中遵守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相关义务,裁定宣告呼某某破产。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呼某某将进入免责考察期,期满后深圳中院将根据呼某某考察期的表现,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偿的债务。

●典型意义:本案系全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本案明确了个人破产清算案件的调查流程和方式,合理平衡了债务人基本生存权益和债权人利益,实现了对“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制度救济,为债务人重新投入社会活动、创造社会价值提供了动力和希望。央视网、腾讯网等媒体对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

4 惩治腐败案例

许超凡贪污、挪用公款案

1993年起,许超凡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等职务便利,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有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者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万余元、港币1.2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亿余元、港币2000万元、美元1.2亿余元用于投资经营、日常挥霍及赌博等。2001年,许超凡畏罪外逃美国。2018年,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将许超凡遣返回国。许超凡到案后如实供述本人罪行。

江门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中央高度关注的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列入中美执法合作重点案件。许超凡涉案金额巨大,外逃17年,中央追逃办采取国际协作等措施实现遣返移交,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人民法院依法对许超凡减轻处罚,体现了“给政策、给出路”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境外在逃人员形成感化触动,对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5 执行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案例

尤惠民等申请执行佛山市高明浩旺电路板有限公司系列案

尤惠民等申请执行佛山市高明浩旺电路板有限公司系列案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浩旺公司名下一批机械设备。执行过程中,佛山高明法院联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现场调查,发现浩旺公司租赁的厂房内污染情况严重,现场固体废弃物储存变质为危险化学废品。现场的危废物品由谁处置、费用由谁负担问题是设备此前流拍的重要原因之一。2021年6月,高明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上述机械设备,买受人周某以1569257元的最高价竞得。污染处置费用545850元从拍卖款中优先拨付。

●典型意义:本案系人民法院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典型案例。本案的抵押权总额远超查封财产的评估价值,法院确定了优先支付污染处理费的规则,在执行过程中一并处理环保问题,不仅为竞买人提供了可安全使用的拍品,通过免除竞买意向人的后顾之忧避免再次流拍,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防止拍品对环境造成进一步污染,对完善涉环境执行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另五大案例

●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案例:

OPPO公司与夏普株式会社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

●打击网络传销犯罪案例:

黄明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扫黑除恶、保护环境资源案例:

林镜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暨附带环境公益诉讼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与李健铤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保障疫情防控案例:

广州万悦城公司与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记者杨喜茵 )

标签: 广东高院 十大案例 审判领域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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