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王先生没有想到,一年多前在药厂工作时发生意外致全身被热液烫伤,尽管后来法院判决药厂要赔付约20万元,却迟迟拿不到钱,而失去工作能力的王先生已经债务累累,生活陷入困境。
工人:药厂工作时液体意外喷溢 全身烫伤25%
王先生家住西安市高陵区,在附近的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打工,月薪2500元。2020年10月20日,他在液体灌装车间工作中,投放原料时被搅拌釜喷溢的液体烫伤,手脚皮肤都被烫,到陕西省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全身多处热液烫伤25%。
王先生说,意外发生后,自己在陕西省人民医院烧伤科住了近一个月,一直是妻子陪护,公司给了一点医疗费后就没再管了,自己只能四处借债,又申请社会众筹,花了7万多元,后来说实在没钱了只能出院回家慢慢康复。
回家后,万般无奈的王先生向高陵区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工作期间,澜泰药业未给王先生缴纳工伤保险。
药业公司:员工签订了承诺书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西安澜泰药业公司辩称,王先生2020年7月入职公司,从事提取浓缩工作,后通知其缴纳社保,王先生当时在领取失业保障金,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了《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并承诺由此造成的个人伤害及损失与公司无关。王先生因违规操作,造成药业溢罐,给其个人和公司都造成了巨大伤害。因此,公司认为仅存在部分过错,只承担部分责任,大部分责任应该由王先生承担。
2021年4月,高陵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认为申请人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经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应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药业公司辩称签订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不予认可。裁决西安澜泰药业公司支付医疗费7.7万余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5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877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8770元,此外还有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
药业公司两次起诉均败诉 仍在强制执行期
裁决后,西安澜泰药业公司向高陵区法院提出起诉,法院2021年8月20日判决称,澜泰药业已垫付医疗费2万元,应再支付5.7万余元,其余伤残补助金等均予认可。一审败诉后,澜泰公司再次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澜泰药业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工伤鉴定、劳动仲裁,到先后两次当被告,王先生可谓历经艰难,2021年12月,终审判决做出后,他喜极而泣,万分感谢高陵区人社部门及区、市法院维护了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尊严和权利。
“自从受伤后,再也干不了活了,还要康复治疗,家人都被拖累,父母已经年迈,日子实在是太难了。”王先生说,他就盼着能够早早拿到医疗费和补助金,还债后维持生活。但事实却很难,目前已经强制执行两个月了,法官说公司账上没钱,但公司还在正常生产中,王先生很担心虽然官司赢了,最后仍然两手空空,该怎么活下去。
3月2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高陵区法院,相关执行人员表示,案子比较多,得按照程序一个一个来。强制执行期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是6个月执行期,特殊情况可以延期,王先生的案子目前还在正常执行期限内,法院还在执行中。“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我们也都进行了核查,现阶段没有查到公司名下的财产,公司在继续生产,这家公司涉及的案子比较多,法人现在很难找,有进展会及时联系当事人。”该执行人员表示。
对此,澜泰药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因为公司和其他公司有纠纷,账户被法院封了,所以目前无法给王先生付账,只能等这一起案子结束后,才能处理王先生的问题。“不是一点钱,我们只能是想办法慢慢给。”他表示,因为疫情原因生产受到了很大影响,很长时间无法生产,现在只能是靠卖药品回收点款项再付账。
“受伤后我生活非常困难,现在还在康复治疗中,希望法院能够急群众所急,早点执行到位。”王先生表示。(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