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改变使用性质拿来商用,是不是违规了?!”日前,沙坪坝区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小区租户王先生(化名)反映,小区10栋一租户违反规定,将公租房挪为商用,变成了外卖平台团购提货点。
收到投诉后,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对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该户室内实际居住人与合同承租人相符,房屋居住状况正常,但据承租人自述,其家属在承租房屋经营外卖平台团购自提业务情况属实。
对此,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对该房屋承租人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7日内完成整改,否则将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4月7日,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现场核查确认,承租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该外卖平台团购提货点已取消。下一步,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公租房使用情况加大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存在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等行为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可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