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法制 >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2022-05-27 13:22:52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肇事人需要对受害人提供相应的事故金额赔偿,那么对于交通事故的金额赔偿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标准明细呢,下面就针对这一类问题详细的为大家进行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证明进行赔偿,并包括身体康复前所需要的训练恢复费用以及后续的所需治疗费用。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在误工之前的收入状况来进行赔偿,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需要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来进行计算,也可以参照当地的相似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3.护理费:根据在康复期间的护理人员以及护理的时间来进行决定,一般情况下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的自理能力为止。

4.交通费:包括在受害人办理转院期间所需的交通运输费用,具体以正式的票据为准。

5.住院伙食费:参照当地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可参考受害人所在的医疗机构的意见来作为补助标准。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治疗所需的费用来合理赔偿,如果受害人的伤情有特殊的治疗需要,可以咨询当地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来进行费用赔偿。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当地城镇的人均消费水平来进行赔偿。

12.精神损害赔偿金:按照伤残的情况酌定赔偿。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1、报案:当发生了车祸事故因立即向交警以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如果有人员伤亡应拨打120急救。

2、定责定损:报案后交警部门会根据车辆事故的具体情况对事故双方进行责任判定,并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会在现场对车辆进行初步的定损(某些需要拆解定损的部件需前往专门的定损点定损),并开具《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

3、处罚: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照或者拘留等处罚。

4、保险索赔:待车辆到往维修店或者4S店进行维修过后,应由事故责任人对维修费用进行垫付,并将相关票据交于事故责任人,事故责任人便可以此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注意:车辆维修费用应由责任方进行垫付,即便是着急用车,也切记不可私自支付维修费用)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按照肇事者和受害者的实际达成协议来进行确定,在订立协议之中必须要确定好受害者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等一些其他方面的数目,如果对方提出的赔偿价格过高的话,肇事者是绝对要偿还受害者一定的损失的,如果肇事者拒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

标签: 交通事故 全责赔偿明细 发生交通事故 处理方法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