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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是什么?哪些情况下法院会中止审理?

2022-05-31 13:19:22   城市生活网

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

1、庭审准备阶段。需要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2、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辩护人发问、退庭候审;3、举证、质证阶段;4、法庭辩论;5、被告人最后陈述。包括:被告人陈述、法庭教育、休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哪些情况下法院会中止审理?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进行,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有固定的程序,宣布开庭后,法院宣布调查结果,然后双方展开辩护,之后进入评议,经过评议团商议,最终出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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