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占比最大的两类案件,而刑事案件是指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而刑事案件是有追诉时效的,那么刑事案件当中的追诉期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案件当中的追诉期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追诉期是指追诉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期限,追诉期依据法定最高刑确定,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我们都知道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刑事犯罪的诉讼失效都是会有期限规定的,根据人民法院的量刑来决定有效的诉讼时间。那么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久?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五年。通常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时间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一般情况下最高刑罚时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十五年。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最高刑罚时间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二十年。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后能出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