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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团体意外保险?团体意外险的特点是什么?

2022-06-06 13:44:37   城市生活网

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或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由于不同专业、工种的危险程度不同,这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分别不同专业、工种办理。如分建筑工人、航海船员、筑路工人、海上捕鱼、海上钻探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等,投保人是团体或单位,被保险人是该团体或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金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中任意选定,保险费由团体或单位汇总支付,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

相对于个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低,保障高;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即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保险期间灵活,即可以按月年投保,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残疾比例由保监会统一规定,理赔确定;保费既可以作为员工福利由公司支付,也可以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支付;分担员工发生意外时产生的医疗伤残死亡抚恤金等费用,转移企业财务风险,也是对员工及员工家庭负责的最好体现。

《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一、团体意外险的特点:

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团体意外保险与个人意外保险相比还是有所区别的,它具备以下特点: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用人单位或企业,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企业的员工等;

2、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

3、相对于个人投保,保费低,保障高。因为是由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价格因此降低;

4、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

5、保险期间灵活,即可以按月、年投保,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

6、手续简化,一张保单就可以承保数百人、数千人、甚至数万人。

7、可以免除体检,由于团体中的绝大部分人体质健康,即使有老、弱、病、残的,有些也已经退休或离职,所以团体保险基本上可以消除个人的逆选择倾向,可以免除体检。

二、团体意外险怎么买?

团体意外险可以通过公司或企业进行购买,可在保险公司官网或第三方平台进行线上购买,也可以由企业或公司派人前往保险公司网点进行办理。所谓团体意外险就是以团体的形式进行投保的意外险,一般是公司或者企业为了保障自己的员工们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损失进行购买投保的,分为记名和不记名的团体意外险进行投保。比如说类似于建筑行业一样人员流动较大的企业就可以投保不记名团体意外险。

标签: 团体意外保险 团体意外险的特点 保险金额 保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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