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和签证的区别表现在颁发主体和其作用上,护照是由本国政府颁发给申请人的一种在国外使用的有期限的身份证,而签证是由本国的驻外使关或领事馆颁发的准许申请人入境的文件,其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
一、护照和签证的区别是什么
1、护照不是永久性的证件, 具有时效性。护照在有效期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即为有效护照,否则即为无效护照,不具备法律效力。
2、护照相当于身份证,签证是去大使馆申请批准去国外的一个行动,当然,签证后工作人员会在你的护照上贴上批准的文件。
3、护照是本国公民在国外的身份证明,由本国政府颁发,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签证是你要去的国家给你的入境许可,凭此签证可以进入该国。签证一般可以在外国驻本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
二、护照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三、护照的有效期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共和国护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