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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挽回婚姻?婚姻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2-06-24 15:11:52   城市生活网

生活中,随着结婚的人越来越多,伴随而来的离婚率也日益升高,但是离婚后,选择复婚的概率也很高。大多数人因为双方感情不和,出现矛盾没有很好的解决,也有些人离婚是因为冲动。那么,离婚后如何挽回婚姻?接下来找将给大家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如何挽回婚姻

离婚都是因为各自偏执着自己的意见。只要你学会妥协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判断,去考虑问题,你会发现那个人也看到了你的改变。想要复婚就要学会和对方去沟通,让对方了解你此时的变化。

二、夫妻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怀孕可以双方协商后申请复婚,或者生下孩子后,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经过登记生效后的离婚申请,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复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婚姻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标签: 离婚后如何挽回婚姻 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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