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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主动投案和自首有什么区别?

2022-06-28 16:06:07   城市生活网

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关于自首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自首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

2、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主动投案和自首有什么区别

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尚未从轻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

主动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

标签: 自首的认定条件 主动投案 主动投案和自首的区别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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