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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是什么呢?行政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2022-06-29 15:19:40   

行政法规指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行政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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