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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是什么意思?借款可以债权转让吗?

2022-07-11 15:59:03   城市生活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之间借贷关系越来越频繁,在我们借钱的过程中,是需要和对方签订借条,或者是借款合同,到时候自己就是属于出借人了,这个时候如果债务人想要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其他人,能不能行?债务转移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转移的概念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债务转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应经债权人同意。通常所说的债务转移一般是指狭义的债务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借款可以债权转让吗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债权的内容不会因为债权转让而改变。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有效地债权。被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有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2)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3)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二)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应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

(三)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无须取得借款人的同意,但债权人应尽到通知义务。

三、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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