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的特殊情况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一、误工费损失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
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数。
二、误工费计算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1.受害人从事兼职工作时误工费的计算
受害人于本职工作之外尚从事兼职工作的,其误工费的计算应当视其兼职工作的具体情形而分别予以对待。如果受害人从兼职工作中能够得到固定收入,则以其实际收入损失作为计算的基础;如果兼职工作为非固定收入,则在受害人不能有效举证其近3年的平均收入时,不宜简单参照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而应考虑受害人收入的减少与伤害的因果关系以及其对兼职工作投入的时间、精力和物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个赔偿的标准。毕竟,兼职收入与专职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2.受害人在境外工作时误工费赔偿标准的确定
实践中有的受害人系在我国境外工作,而在其于境外的工资标准远远高于我国时,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学者对此意见也不尽相同,有的认为应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收入损失为标准计算,有的认为应以我国的工资标准计算,还有人则认为应当取一个中间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