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刑讯逼供罪是怎样认定的呢?大家不妨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刑讯逼供罪
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不是为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