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律师可以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也可以接受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那么我国的诉讼律师的代理权限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我国的诉讼律师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6、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二、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的区别有哪些
1、诉讼业务。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律师依据基本的诉讼思维框架确定具体的诉讼方案,按方案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及相关事项,为委托人维护权益,为达到委托人认可的诉讼结果进行法律活动的过程。诉讼当事人委托律师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2、非诉业务。非诉业务实质上囊括了除涉及诉讼和仲裁的相关事项外的一切律师事务,大众广而熟知的诉讼业务反倒是律师事务的小部分。
三、诉讼律师与非讼律师的区别有哪些
1、对专业能力的要求不同。对于诉讼律师来说,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的主要标准是标的额的大小、胜诉率的高低等。对于非诉律师来说,非诉律师一般专门处理某一类型的案件,专业程度较高。
2、对个人素质要求不同。诉讼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书写法律文书、出庭参与诉讼。对于非诉律师来说,非诉律师的工作主要是文案写作、合同审查、法律风险的评估等等。
3、对团队合作的要求不同。诉讼律师一般都是“单兵作战”,案件的成功失败主要靠个人的努力,有时也会出现团队合作,但这种情况比较少。与此相对应的,非诉律师注重团队合作。
4、工作压力的来源的不同。对于诉讼律师来说,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于案源的寻找、案件的瓶颈、与当事人之间交流不顺畅等问题。而对于非诉律师来说,他们不需要担忧案源问题,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于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