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法律判定的赔偿中有精神损害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有范围的。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
1、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如果受害人未满16周岁的,则按照每小一岁减一年的方式,最低不可少于5年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满60周岁以上的,则每增加一岁可减少一年,最低不可少于5年。 2、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进行适当的减少,但不以受害人的年龄作为参考因素,针对侵害他人身体权的,一般可参考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相应的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从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这两个方面出发,而我国的立法也是依照以上两方面对其加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