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法制 >

要怎么认定构成强迫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是怎么量刑?

2023-01-04 13:51:31   城市生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那么,要怎么认定构成强迫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是怎么量刑?

强迫卖血罪是什么?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犯罪行为。

要怎么认定构成强迫卖血罪?

首先,构成本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

其次,构成本罪必须是行为人强迫他人卖血,如果不是以卖血为强迫内容,则不构成本罪。如果是强迫他人献血,一般不构成犯罪,构成其他犯罪时按相应犯罪处罚,如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等。

强迫卖血罪怎么量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标签: 要怎么认定构成强迫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是怎么量刑 迫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是什么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