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判刑后是否永久禁驾,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危险驾驶罪判刑后是否永久禁驾?”的相关问题。
危险驾驶罪判刑后是否永久禁驾?
对当事人来说,由于自身行为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时候,属于故意犯罪,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和罚金。但如果是因为醉驾成立危险驾驶罪的,那么就还要吊销驾照,但不会终身禁驾,经过五年还可以再次考取。不过,这些都是针对没有事故或事故轻微情况的。如果当事人喝醉后开车时候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那么就是要终身禁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危险驾驶罪】: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危险驾驶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申请监外执行条件之一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时候就可能会被判决拘役,因此,危险驾驶罪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危险驾驶罪】: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