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虐待罪是如何认定的?
虐待罪具有严重的危害后果,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严厉打击,量刑严格。虐待罪不仅仅是身体伤害,按照法律规定,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即是指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比如说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以及禁闭、讽刺、谩骂、侮辱等精神伤害。也就是说,虐待罪不仅仅是身体伤害,但以精神伤害状告虐待罪的,的确从举证方面来说,更为困难一点。有的人说,因消极的不作为而给受害人带来伤害的行为,是否属于虐待呢?比如该赡养父母的,却有病不治、不给吃饱饭等,这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一般来说单纯的不履行义务,却没有攻击性的,属于遗弃罪。
虐待罪的虐待行为是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这也是虐待罪认定的一个必要特征。也就是说,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是长期性的,并且情节恶劣的,而不是那种偶发性的暴力行为。偶发性的打骂,只能定义为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是不分次数的,而虐待罪就不是一次暴力行为就可以定罪的,但长期的家暴力行为是可以构成虐待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