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的认定是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人身损害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找法网提醒您,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当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标签: 怎么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