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上诉期限的规定:上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原告或被告一方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或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时间期限。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时间规定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裁定不服的时间规定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定的上诉期是多久?
1、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定上诉期分为十五日和十日。
2、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3、如果不服一审裁定,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