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是构成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
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存在。
二、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