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门管辖有争议如何处理?
1.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犯罪的;
(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刑事案件除了专门管辖还有哪些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除了专门管辖还有如下管辖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