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法制 > 法制 >

女子盗窃携未成年女儿望风获刑 并被检察机关责令依法带娃

2023-06-05 17:05:02   我苏网


(资料图)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一言一行都会对其成长产生影响。今天(6月3日),记者获悉,在扬州江都打工的山西女子江某偷鸡摸狗的时候,竟然把未满10岁的女儿带着望风,她不仅因为盗窃获刑,还被检察机关责令依法带娃。

前不久,江都新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业综合体报警,称店内物品被盗。民警调查发现,该店主要经营化妆品、饰品等小商品,被偷的物品以化妆品为主。调阅监控视频并研判后,警方很快将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

经查,江某系山西人,和丈夫在江都打工,她平时喜欢打扮,又舍不得花钱,于是从去年开始流窜江都多家商店实施盗窃十多起,专偷女性化妆品。

民警发现,江某每一次作案身边都跟着一个小女孩,江某供述,小女孩是她的女儿小月(化名),还不到10岁,带在身边是让对方在一旁望风。在江某影响之下,渐渐地,小月也沾染上了恶习,母女俩有时还互换角色。

江都公安分局新区派出所民警韩杨介绍:“一开始是母亲偷东西,小姑娘站在旁边望风,但是逐渐变成小姑娘在偷,母亲在望风。”

日前,该案件被移送至江都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表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宣判后,江某懊恼不已,承诺不会再犯。

检察机关表示,江某作为监护人,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实施盗窃,属监护人监护失职,接下来将向夫妻俩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他们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活状况,依法尽责带娃。

(《零距离》记者/胡艳 扬州台 编辑/高若婷)

标签: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