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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6月2日)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江宁区近日出台《江宁区优化住房保障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扩标,并优化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标准。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江宁区优化住房保障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公共租赁住房扩面政策保障的人群主要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如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扩面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例如: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低于15平米”调整为“低于20平米”。
想要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中低收入家庭,可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初审,区民政局与区房产局复审。想要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经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与区房产局对接并提供申请资料,区房产局进行审核并公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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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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