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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家住姑苏区的60岁老人莫阿姨在小区上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后就医,除医保报销部分费用外,需个人支付7600多元,她通过政府统一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保险申请到5000多元的赔偿。
这项政府掏腰包买单让莫阿姨实实在在受益的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就是苏州“三项惠老保险”之一。自2010年底施行以来,已全面覆盖苏州大市范围近196万户籍老年人。
老年人发生摔伤、烧烫伤等意外事故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由此产生的看病就医及其他费用,医保报销之后仍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老年人家庭、养老服务组织的责任风险,2010年起,苏州在全国率先推出户籍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保险“三项惠老保险”。该项目由市民政局组织,福彩公益金资助,通过统一采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为老年人及其家庭、老年服务组织减少或弥补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2019年起,苏州市各县级市(区)民政部门进一步细分保险费用,60周岁至79周岁老人年均保险费达15元/人,80周岁及以上老人年均保险费达30元/人,涉及人群最高赔付金额可达18000元/年/人。目前,凡具有苏州大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活动,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具体包括意外残疾赔偿、意外住院补贴赔偿、老年人人身意外身故赔偿、意外烧伤烫伤赔偿、意外医疗赔偿等。2021年起,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从65周岁扩至60周岁,实现老年户籍人口商业保险全覆盖,进一步织密养老服务保障网。
此外,2021年起,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事故居家夜间护理服务补偿金,解除了养老服务尤其是夜间照护的后顾之忧。
苏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罗林表示,可以说,“三项惠老保险”为“三人一物”撑起了保护伞,“三人”指:老年人、服务队伍、前往养老机构探视老人的亲友,在机构内发生意外事故依法由机构承担的经济损失,均可得到赔偿。“一物”指养老机构的房屋、固定资产及基本装饰,如果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自然灾害,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三项惠老保险”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投保,不要个人购买投保,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全额保费,解决老人身体遭遇意外伤害却“治不起”的困难。2022年度苏州大市“三项惠老保险”项目目前共结案8763件,赔付金额259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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