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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直喜好枪支,男子小林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配件材料,自行加工、组装,先后制造2支运动步枪、1支气枪。他将枪支藏于家中,却难逃法律制裁。8月25日,记者获悉,近日,扬州广陵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小林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小林是个枪支爱好者,经常在网络上浏览枪支组装视频。2005年至2021年,小林通过网络购买了精密钢管、瞄准镜、钛管堵头、弹簧等枪支配件材料,自学组装方法。采用以铣床、磨床、线切割机床等大型机器设备粗加工,手磨机、锉刀、手电钻等工具精加工的方式制作出枪栓、扳机、撞针等枪支零部件,进行组装,先后制造出2支运动步枪、1支枪,并成功击发。
2021年7月,公安机关根据网络购买枪支配件的线索前往小林居住地调查。在外上班的小林接到民警的电话后,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回家向民警投案,并将家中3支涉案枪支如数上交。经鉴定,小林制造的2支运动步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气枪以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3把枪支均属非军用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林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其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结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法院以被告人小林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官提醒,任何个人爱好,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由于枪支弹药杀伤力和破坏力大,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在我国枪支弹药被列为国家严格管控物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或持有枪支,否则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把握好爱好与违法的尺度,切莫逾越法律红线,否则一旦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陵法轩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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