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能由其他人继承吗?
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可以由其他人继承的,这个其他人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也可以是集体甚至是国家,但是必须要被继承人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指明让其他人继承,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来讲,其他人是无权继承的,所以只能由被继承人指明让其他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人去世了遗产会充公吗?
即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去世了,遗产也不会充公的,而是先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由该法定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只能继承原继承人所能继承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