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法制 > 法制 >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内容是什么?民事诉讼法119条是什么?

2023-05-10 16:19:56   律速网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119条是什么?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提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起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情况;索赔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纠纷适合调解的,应当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事诉讼法是专门适用于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文。在起诉案件时,必须有得到法院承认的法律条件。因此,只有在检方提交了案件的相关证据后,法院才会依法审理案件。因此,本案的判决具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标签: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119条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内容 民事诉讼法119条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