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程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有如下几点:
一、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四、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事实已经清楚,可以进行判决。
民事诉讼一审时间是多久?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一审时间一般6个月。流程是: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排期开庭。
4、开庭审理。
5、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