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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了《泰州市直播带货经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泰州地方标准,以规范本市“直播带货”经营行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近年来,直播电商的爆发式发展,已成为电商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泰州部分地区围绕特色产业开展直播销售,带动了就业创业,推动了内需市场,催生出新消费模式,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电商领域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我们对直播带货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经营资质、经营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主播管理等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梳理,制定了专门的泰州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陶勇介绍,《规范》明确了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人,包括自主品牌厂家、商家、平台、MCN机构、主播等各类直播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为我市直播主体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商品线上展示、咨询答疑、导购销售提供了共性标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直播带货示范店”创建,开展《规范》的宣传、培训、贯彻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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