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近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叶麂、寿带等野生动物列入了新“三有”名录,而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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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陆生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新名录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
野猪为啥被“除名”?
对于野猪被“除名”,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金崑解释说,野猪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很多区域种群数量过高,符合调整基本原则。
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28个有野猪分布,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
此外,果子狸等不依赖于野外资源、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新“三有”名录。
新名录对原名录所列物种中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的,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且在我国已无野外种群的,以及在我国广泛分布、种群数量较大、无灭绝风险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几种情形予以调出。
野猪被“除名”,不意味可以随意捕杀
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后,其猎捕管理发生变化,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在野猪过度泛滥的地区,地方可以开展野猪猎捕活动,而且开展野猪猎捕活动可以不再需要申请、核发狩猎证,也不再实行限额管理。
金崑表示,将野猪调出名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野猪调出名录后,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对于野猪猎获物,也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严防滥食及非法交易猎获物。专家介绍,野猪调出名录后,通过以上措施,野猪种群并不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仍将继续加强对野猪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和预警,一旦发现种群数量过度下降,将再次考虑调升其保护级别,避免因过度猎杀导致这一物种进入濒危状态,影响到生态安全。”
遭受野猪致害,还能获得补偿吗?
金崑说,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说,此次“三有”名录调整,在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基础上,充分考虑有关物种的种群变化、面临的威胁、社会关注度等多方面因素,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科研需要、有利于社会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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