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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按存储温度分区上架,药房都做到了吗?

2023-07-10 21:24:09   我苏网


【资料图】

梅雨季节后,高温、潮湿不但会让食物快速腐败,也会对部分药品的质量造成影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提出,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阴凉区,对需要冷藏的药品进行冷藏。南京的各家药店有没有执行到位呢?

今天(7月10日)上午,在南京宁芜公路旁的这家先声再康药房,记者发现,这家药店尽管按照规定设置了阴凉区,但阴凉区内的温度不达标。阴凉区内尽管空调正常开启,但阴凉区大门敞开,室内温度已经接近30度。“我们早上刚开门的时候有一些忙,门没有关上,我们下次注意。”药房工作人员说。

此外,有部分药品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储存,比如一些口服液等均要求在20摄氏度以下储存,但店方并未将此类药品放到清凉区。

执法人员要求,这家药店立即进行整改,后期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药店进行回头看。“有些是不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的,必须要进行整改,里面空间比较大,开空调制冷达不到标准的话,也会对药品储存产生影响。我们也对药品进行了检查,发现一些药品存储不注意,药品标注要求在20度下储存,必须要放在适合的区域。”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西善桥分局分局长强科杨说。

在另外一家安东大药房,执法人员发现,这家药房的阴凉区温度在20度以下,符合存储要求。“现在温度很高,我们根据要求,阴凉区要保持在20度以下,我们空调都是开着的,保证药品的质量。”药房工作人员张先生说。

执法人员表示,阴凉类药物品种较多,要求在20℃以下存放;常温类则要求在30℃以下存放。各种药品的说明书上都有建议储存的温度,药店必须执行。药品的稳定性不仅与其性质有关,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温度、湿度,光线、储存时间、包装容器等外界因素的干扰。居家中在储存时也要多加注意。

(《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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