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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百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该归谁?

2023-07-11 07:25:25   我苏网


(资料图片)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短视频自媒体运营成为新兴职业,尤其是一些粉丝流量较大的账户往往受益不菲。但如果自媒体运营人婚姻关系终止,其虚拟财产该如何分割呢?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办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成功解决了双方间自媒体账号分割问题。

5年前,原告孙某在快手平台认识了网络博主王某,当时王某的账号粉丝并不多,主要以生活情感为内容。孙某对王某一见钟情,两人也从网友发展为恋人,并登记结婚。

婚后王某仍以短视频制作和发布为主业,还注册了同名的抖音账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300多万,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然而,王某制作的短视频剧本,常常需要邀请异性配合出演,导致夫妻俩纠纷增多直至感情破裂。孙某认为,丈夫王某自媒体账号能够变现,要求进行分割,诉至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徐文杰说:“这种账户收入一般是平台流量,第二个如果有嵌入式广告,也会有收入。这夫妻俩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女方提出来要分割这个账户,她认为这是有价值的,而也是婚后注册成长起来的。”

在本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和价值问题存在争议。法庭审理后认为,尽管账号一直由丈夫王某负责运营,撰写台本、拍摄和剪辑视频等工作也都由王某承担,但不能否认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但考虑到孙某很少参与,因此,账号归王某所有,但要给予孙某相应的经济补偿。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双方同意上述分割原则。“这个账户主要是由男方注册运营的,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归属男方比较合适,但是要补偿钱,如果判给女方这账户可能就没有价值了,当时谈成了一个价格,后来女方协商也同意了。”徐文杰说。

互联网时代创造出了与现实世界同样具有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并且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有些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徐文杰说:“作为新兴事物,虚拟财产价值认定上还需要更多探索,分割的时候要考虑较强人身属性,为了不减损其价值,一般归注册和运营人所有,由他来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司法实践中,最大的难度是价值的认定,委托第三方公司来评估,可能找不到相应的依据,这类虚拟账号价值评估还需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本案是调解的,因此较快解决了价值认定的问题。”(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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