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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获悉,为了赚快钱,最近在常州,有三名男子用锤子将自己的手指或者脚趾敲骨折,然后寻找被害人故意碰瓷,进行敲诈,当然,他们最终还是被识破,受到应有的惩罚。
去年9月,被害人老林正骑着新买的电动三轮车回家,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叫了一声,他回头一看,发现一名年轻人倒在路边,称自己被老林的三轮车撞伤了。
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琦:“被告人是先将自己的手指或者脚趾弄伤,然后在医院附近寻找作案目标,然后谎称是被对方撞伤,要求对方带自己去医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出示旧伤,谎称是对方在这次事故中造成的。那么,对方一看被告人身上确实有伤,就以为真的是自己造成对方这个结果。”
这时,一位自称是受伤年轻人的“叔叔”赶过来,以报警麻烦、程序复杂为由,提出赔偿2000元营养费私了。老林不愿把事情闹大,就在医院门口微信支付给这位“叔叔”2000元。到了下午,老林思来想去不对劲,急忙报了警。根据线索,警方展开调查,很快确定吴某、洪某、陈某三人有作案嫌疑,并抓捕归案。经审查,三人通过先“自残”后“碰瓷”的方式,专门在乡镇医院附近寻找电动三轮车车主作为目标进行敲诈,并屡屡得手。
陈琦:“三名被告人在去年的9月份,在常州以及常州周边三个人结伙作案,总共九起,后来其中有一名被告人就退出了,另外两名被告人在10月份11月份又至湖北省、湖南省以及江西省等地流窜作案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8万余元。”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及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4年不等的刑期,并分别处罚金。
陈琦 :“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碰瓷人员的套路所骗,遇到类似可疑的情况,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不要轻信对方所谓的私了,那么也希望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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