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25日,在南通如皋市某建材公司码头停泊区,泰州市鹏鑫运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刘福华在泰州交通执法支队验船师的指导下,对自己公司的“鹏鑫货558”货船完成了年度检验的自检,这也是他成为自检员以来,检验的第15艘船。
“我的自检员证书,是参加学习培训,通过考试后取得的!”刘福华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我参加了泰州交通执法支队的一个试点会议,得知450总吨以下的内河普通货船可以免于年度检验,由各船舶公司自检、自查,这是降低公司航运成本的好举措,我们公司也符合条件,就报名参加了试点,同时我也通过培训考试,获得了自检员证书。”
“小型船舶免于年度检验,对于我们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刘福华一边检验船舶,一边介绍,“公司共有船舶51艘,符合试点政策的船舶有23艘,每艘船舶的运行航线、技术状况我们都比较了解,我们可以自行确定时间、地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验,节省了很多协调、对接时间,尤其是部分船舶中间检验可以免于船底外部检查政策,在目前船舶上岸维修保养难、价格高的情况下,真正帮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
据泰州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工作,是有效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今年辖区有3140艘船舶符合试点政策,船舶船主将直接受益,目前已完成2590艘船舶试点工作,受益船舶数量和已完成试点船舶数量均位居全省首位。
针对以上参与试点船舶,泰州交通执法支队将通过信用评价管理、定期核查等方式,突出船舶公司在优化试点工作中的责任地位,夯实船舶公司在自检过程中的安全基础,同时采取免除检验、集中检验、替代检验、分类检验等方式,为船民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检验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编辑/蒋婕)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