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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今天(8月1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近三年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打击拒执的典型案例,在“失信必惩,拒执必打”的态度下,一批“老赖”因拒不还钱获刑。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姚某等人与张某的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秦淮法院)经审理,先后判决张某归还姚某等人借款本金864万余元及利息。2017至2018年,姚某等人陆续以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由向秦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策介绍,“执行中,被执行人张某未如实向法院申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的登记于妻儿名下的房产;其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后,仍违反限制消费令,出入高档酒店、商场进行消费,并多次乘坐飞机出行;控制、使用亲属董某名下银行账户、股票账户进行消费、投资,所涉股票账户累计转入资金432万余元,转出资金411万余元”。
本案中,被执行人张某隐瞒财产不如实申报,而且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大额投资,以及高消费,均属于拒执犯罪的典型行为。据此,秦淮法院将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2022年5月,秦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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