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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亚平主审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该院第三法庭开庭,4名省、市人大代表和6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通过“点人监督”的方式旁听了此案。此次“点人监督”的评议对象是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和监司工委从市中院全体员额法官清单中具体指定的。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建立“你审我督”活动机制,开展人大代表“清单式”联络活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举措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针对以往联络工作中代表时间安排不自由、关注点联系不紧密等问题,将联络时间、内容及方式的选择权交给人大代表,着力实现代表联络工作“三个实质化”,即驻泰的全国、省、市、市(区)人大代表覆盖实质化;市和市(区)两级法院人、案、事全方位监督实质化;联络工作成果转化运用实质化,努力构建“实质参与、深度融合、聚力汇智”的联络工作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按照方案,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以“你审我督”的形式,随时“点人、点案、点事”,实现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常态化、实质化监督。“点人监督”。市人大机关对常委会任命的法律职务人员进行具体指定,相关法院提供该员额法官一定时间内公开审理的开庭、调解、执行等排期清单供选择。“点案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全市两级法院及派出法庭下个月全部公开审理的排期开庭清单,人大代表可随机选择,持证旁听。市人大机关及部分人大代表要求旁听某种类型案件的,由法院相关业务部门整理本条线一定时间内该类型案件全部公开审理的排期清单供其选择,相关法院配合做好旁听庭审工作。“点事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全年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安排及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焦点,每季度形成一份重点工作清单,在《代表委员联络专刊》“请您监督 邀您见证”专题栏目中公示。市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以“点单”方式自主选择参加法院活动。
在当天的庭审中,审判长宋亚平严格按照审判程序,依法有序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依次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旁听席上的人大代表们全神贯注,紧跟法庭节奏,考察整个庭审的程序和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填写了《旁听庭审评议表》,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和庭审形象等方面对宋亚平进行打分。人大代表们对本次“点人监督”庭审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表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法官仪表端庄、专业素养过硬,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展现了司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同时,通过旁听庭审,也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知识素养,对法院审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希望人大和法院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常态化,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人大代表以‘点人监督’的方式开展庭审旁听、庭审评议,对于我们承办法官来说,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我们将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推动法院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庭审结束后,该案合议庭成员、民二庭副庭长程岚表示。
据了解,“你审我督”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各级人大代表近500人次参与8家法院的60余场次庭审。省人大代表、省社科院泰州分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朱菊萍认为,这种“点人、点案、点事”的监督方式变“法院选案”为“代表点案”,既方便了代表们自主安排时间,又能选择跟自身研究领域相关的案件,极大地调动了代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也让旁听庭审工作更加常态化、刚性化,对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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