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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包含哪些?什么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23-02-22 14:00:24   城市财经网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诉讼原告包含哪些?什么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原告包含哪些?

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1、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这里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其他组织。例如以其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个体户、农民承包经营户、起字号的合伙组织,或者尚处于筹建阶段的企业、单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什么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 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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