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如今很多时候劳动者会因为一些不合理原因而与用人单位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因此,劳动者常常会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那么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小编就来详细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二、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何写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
生产劳动当中,如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然而如果申请人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想要撤回,那么,如何写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请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 对 年 月 日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与 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请理由:
此致
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