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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23时33分左右,徐州交警支队贾汪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贾汪区转型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苏C号牌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异常,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经民警了解驾驶人刘某,当天晚上9点多和五六个朋友在办公室喝了大约一杯多点白酒,晚上11点左右吃完饭,感觉离家近,又这么晚了,不会遇到交警,不料刚出门就被交警查着了。
随后,民警依法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待血检结果出来后,将依法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论喝了多少酒,路途多近,一定要严格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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