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赔偿包括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陪护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确定。
一、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主体
承担医疗事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
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二、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包括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是: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