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那么,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第二部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了相关的专家库,在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需要指出的是,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不设立专家库。因为不管是首次鉴定还是再鉴定,都应从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鉴定委员会推举产生。
第三步申请鉴定相关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所需的各项材料;其他有关资料。
除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外,如果因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还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第四步审查材料、调查取证。
根据规定,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参加职业诊断鉴定。邀请的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参与鉴定结论的表决。
第五步作出鉴定结论
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鉴定结论的作出应以鉴定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为准,同时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载下来。
第六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期限是什么?
随着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时间的推移,职业病显现人群将进一步增多。那么,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期限是什么?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期限要求:
职业病患者要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防控中心,由其做出职业病诊断报告,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提供的相关材料;
4、其他有关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职业病鉴定申请:
1、劳动者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职业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
2、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直接影响职业病鉴定正常进行的;
3、未按规定缴纳职业病鉴定费用的。备注:该费用由申请者先预交。
职业病诊断、鉴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收取费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