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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谁负责举证?民事原告举证期怎么算?

2023-03-02 13:59:55   城市天气网

民事诉讼谁负责举证?

其实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律的话也是非常厉害的,因为对于生活中的一些纠纷处理方式的话大家也是基本都是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特别是对于举证这一块的话也是非常严格的。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原告举证期怎么算?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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