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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傍晚6点钟左右,响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东鸣湖警务站接群众报警称:在县城的一处草坪地上,发现一只疑似鹰类的动物,希望通过民警找到专业人士进行救治。
接到报警,值班民警迅速带辅警队员前往现场查看,只见草坪上趴着一只头部呈蓝灰色、背部和翅膀呈砖红色、飞羽下面是白色的小型禽鸟,其大大的眼睛正看着围观的众人。民警与辅警队员们围着这只小鸟看了好一阵子,一时之间也辨认不出这是何种鸟类,只听一旁的群众说道:“我刚才在手机上查了一下,这只小鸟好像叫红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了解,红隼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了更好地保护这只红隼,民警随即将这只小鸟带回到警务站内,同时与林业局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鉴别,确认该只小鸟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悉心照料,待其恢复正常状态后放归大自然。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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