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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卖菜钱”被孙子打赏游戏主播 民警帮退回

2023-08-16 07:19:10   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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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尹警官!前几天你帮我申请的退款已经全部退回来了!一分都不少,太感谢你们了!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成,十分感谢!”

8月14日下午15时许,靖江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民警尹玲接到了市民王先生的电话,被王先生激动的情绪所感染,她笑着答复:“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王先生你可要跟小孙子好好说啊,以后可不能用微信零钱去‘打赏’啦!”

事情要从8月10日说起。当天上午,一位老人满面愁容地走进马桥派出所值班室, 值班民警尹玲立即上前询问,经过了解,报警人王先生是马桥本地人,今年70多岁,平日里贩卖蔬菜赚取一点生活费,这个小本生意的收入,则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收取。今天他准备微信转账时发现,原本微信零钱中辛苦攒下的800多元不翼而飞。

王先生苦思冥想这钱怎么就没了,想着想着,就想到12岁的小孙子身上了。这些天,放暑假的小孙子没人看管,儿子儿媳就把他托付给了自己。王先生回忆起前几天孙子曾用自己的手机刷抖音,便转身问小孙子:“你有没有用我手机微信的零钱?”这小孙子倒也很实诚:“是的啊,我用你手机里的零钱‘打赏’游戏主播了!”

“800多块钱啊,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了!”王先生向民警诉苦,自己种菜卖菜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就这样被小孩子挥霍了,他不理解孙子“打赏”是个什么意思,只知道自己的辛苦钱没影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尹玲迅速与直播平台取得联系,按照平台客服的要求,通过王先生的手机在该平台上申请了"未成年人消费退款"。王先生年事已高,这类操作摸不着头脑,民警主动上前,帮助王先生一步一步收集资料,并与平台反复沟通,终于完成了退款的审批手续。

警方提示:

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互联网平台出现大额充值或打赏的行为,超出了未成年人年龄和智力状况,未经法定代理人(一般为监护人,如父母)同意,该行为是无效的,可以与平台协商进行退款。为防止未成年人出现巨额打赏的现象,在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适度自主权的前提下,父母也必须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范互联网消费风险。同时网络平台也应提供申诉通道,帮助申请退款。

(江苏新闻广播/索浩阳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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